时间:2012-12-09 10:00 浏览: 次 责任编辑:深圳装修专家
1 、办理开工手续
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: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手续,装饰公司应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、营业执照副本,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,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、出入证。
2 、设计现场交底
开工之日,由设计师召集业主、施工负责人、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,
具体敲定、落实施工方案。对原房屋的墙、顶、地以及水、电气进行检测,
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。现场交底后,工程由工地负责人(工长)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。
开工时,由施工负责人提交《施工进度计划表》,以此来安排材料采购、分段验收的具体时间。
3 、进料及验收
由工地负责人通知,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。材料进场后,
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、品牌,并填写《装修材料验收单》,验收合格,施工人员开始施工。
由甲方(业主)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《施工进度计划表》中的时间提供,
在选购过程中,乙方(装饰公司)可派人配合采购,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,须签定《主材代购委托书》。